为贯彻落实《生态环境法典》,按照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》(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2016年第32号)要求,加强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的源头减量和替代,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生态环境部、商务部、海关总署、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疾控局组织编制了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(2026年版)》(以下简称《达标管理目录》)和《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(2026年版)》(以下简称《例外清单》),现予以公告。
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(2026年版)》和《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(2026年版)》
发布日期:2026 年 05 月 28 日
来源: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
发文字号:2026 年 第 11 号
2026 年 5 月 28 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公告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(2026 年版)》与《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(2026 年版)》,新规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原 2018 年版目录同步废止。
本文以 工信部2026年第11号公告 为核心,系统梳理了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(2026年版)》和《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(2026年版)》的核心要点,分析目录内产品如何做有害物质检测要求:从适用标准、检测项目、限值、样品拆分、检测方法、合格评定到常见误区,分别进行解读。
一、政策出台背景
为贯彻落实《生态环境法典》,依据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》(工信部令 2016 年第 32 号),工信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生态环境部、商务部、海关总署、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疾控局编制本文件,强化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源头减量与替代,保护公众健康与生态环境。
二、核心管理要求
(一)管控物质范围(10 项)
纳入目录产品须严格管控以下有害物质,符合相关限量标准:
铅、汞、镉、六价铬;
多溴联苯、多溴二苯醚;
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、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、邻苯二甲酸丁苄酯、邻苯二甲酸二(2 - 乙基)己酯。
(二)产品目录调整
原 12 类产品优化整合为 10 类
新增 23 类高频使用、管控成熟产品
目录总规模扩至33 类,覆盖家电、数码、智能设备、健康器械等场景
(三)实施与合规
目录与例外清单2026 年 5 月 28 日起实施
新增产品管控要求2027 年 8 月 1 日起正式执行
目录内产品纳入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管理
列入例外清单的情形按对应条款执行
三、政策意义
本次修订实现中国 RoHS 体系重大升级,管控物质由 6 项增至 10 项,产品范围大幅扩围,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,推动行业绿色升级,降低产品全生命周期环境与健康风险。
原文链接:https://www.miit.gov.cn/jgsj/jns/wjfb/art/2026/art_c8f5ccd5bd7e465c99ade198358d5ccc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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